近日,記者從太原市中小企業局獲悉,2018年中小企業專項發展資金開始申報。
2018年中小企業專項發展資金對象須是注冊地在太原市的融資性擔保機構,且擔保合作機構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2017年新增單戶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由國家發改委,國家工信部和財政部發布,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與大企業協作配套、技術進步和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等方面的專項資金。2018年中小企業專項發展資金申報截止日期為1月7日。
(責編:田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