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兩起執行案件涉及的59套房及102個車位進行了強制執行。
為確保此次行動安全有序進行,太原中院提前一個多月就開始了準備工作。執行局相關人員先后6次召開工作例會部署;執行法官8次現場查勘;執行局干警全員出動,從各個方面強有力地保障強制騰房工作的順利完成。
到達現場后,太原中院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強占的住宅樓及車位進行了強制騰空。記者跟隨第一組執行團隊進入某小區郭某家。到達門口后,執行法官敲門無人應答。在公證人員的見證下,開鎖專業人員打開房門,執行法官和執行干警進入現場記錄房屋現狀,對房屋內的物品一一清點登記、核對拍照,登記完畢的由搬家公司打包整理并搬離運送至預定地點保管。
在另一處執行現場,底商占有人朵某以各種借口拖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催促其盡快履行義務,但其拒不履行,最后被依法帶離執行現場說服教育。見證了此次執行行動的太原市人大代表馮麗君說:“這次的行動向廣大人民群眾表明了人民法院敢于碰硬、全力破解執行難的決心與信心,也給欠債不還的‘老賴’形成了強大的執行壓力,對構建誠信社會起到了很大促進作用。”
(責編: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