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太原市民政局對外發布,民政部門將對今后在太原市范圍內經營性公墓實行生態安葬并符合補助范圍的逝者發放生態安葬獎補,獎補資金按照每具2000元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為了進一步深化太原市殯葬改革,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經市政府批準,太原市全面試行生態安葬獎補制度。
太原市生態安葬獎補的范圍,包括太原市戶籍人員逝世火化后,在太原市經營性公墓內選擇樹葬、草坪葬、花壇葬等不留灰、不立碑可循環使用的節地生態安葬的逝者。對在太原市范圍內經營性公墓實行生態安葬并符合以上補助范圍的逝者,生態安葬獎補資金按照每具2000元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從即日起,實行生態安葬的逝者,經辦人向骨灰安葬的經營性公墓提出申請,填寫《太原市節地生態安葬補貼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后,即可實施生態安葬。經辦人應當為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法定有權處置或經授權處置逝者骨灰的人員。
實施生態安葬后,經辦人向太原市殯葬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火化證》或《骨灰寄存證》;逝者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服務單位發放的生態安葬證;《太原市節地生態安葬補貼申請表》;直系親屬承諾書;申請人身份證原件、銀行賬戶。
太原市殯葬管理中心核驗提交的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發放獎補資金。不符合條件的,不享受補貼。
節地生態安葬,就是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價值導向,鼓勵和引導人們采用樹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資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遺體,使安葬活動更好地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其中不立碑、不保留骨灰的節地生態葬式,最符合殯葬改革的思路,是殯葬改革的終極目標。節地生態安葬獎補的推進,將會有力地推動生態安葬工作,對于化解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問題,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