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張慧、李杰華、李靜)為引導市民支持創城工作,維護公共場所秩序,通過實際行動自覺抵制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的發生,近日,我市多部門聯動,針對《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十四類不文明行為,開展長期性聯動執法。4月23日,衛健部門執法人員在小店區某酒店開出“禁煙場所吸煙”行為首張罰單。

圖片說明:4月24日11時40分,太原南站北側、南中環和東中環的匝道綠化帶附近,一輛私家車主便溺。市城鄉管理行政執法局小店分局南站大隊相關人員對其進行耐心的教育指導,并開具了“當場處罰決定書”。
4月23日,衛健部門執法人員在對小店區某酒店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一名男子在酒店大廳(禁煙區)吸煙。監督員上前立即制止吸煙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針對該酒店工作人員未勸阻顧客吸煙的行為,責令其立即整改。這張罰單,是《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發布實施以來,對“禁煙場所吸煙”行為開出的第一張行政處罰罰單。
4月23日,衛健部門執法人員來到杏花嶺區開展執法。富力鉑爾曼酒店大堂內,禁止吸煙和請勿吸煙的標識格外醒目。工作人員介紹,每位客人入住酒店都會在第一時間被告知,該酒店室內所有場所全部禁煙。在萬達商場內,禁煙標識比較齊全,電影城里也在醒目位置設置了禁煙標識。工作人員表示,偶爾會有客人吸煙,在他們的勸阻下,客人會自行掐滅香煙。
4月24日,衛健部門執法人員來到尖草坪區開展執法。在漢庭快捷酒店太鋼西門店、太原同濟頸腰椎病醫院、格林豪泰酒店興華街店,執法人員發現公共場所禁煙標識小、不明顯,控煙員沒有佩戴標識,且均存在吸煙行為。針對這種情況,執法人員要求其負責人盡快整改。 4月24日,城管部門執法人員結合《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一條“公民應當遵守公共環境文明行為規范,不得隨意吐痰、便溺,隨意傾倒、丟棄垃圾雜物”的規定,對一出租車司機以及一私家車主隨地便溺行為給予嚴重警告,并當場開具了“處罰決定書”。城管部門執法人員劉建軍表示:“太原南站是城市的窗口,雖然整體情況較好,但一些角落還是存在好多不文明行為,使城市環境衛生受損,讓城市文明形象大打折扣。下一步,將扎實推進文明宣傳和執法工作,提升市民文明意識,讓我們居住的城市更加整潔、文明、美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