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來我市辦事兒的長治人郭某,7月14日晚與朋友暢飲至午夜,結果次日清晨準備上高速返回長治時,被交警萬柏林二大隊民警查出屬于醉酒駕駛。7月15日上午9時,在東社高速口設卡檢查的交警萬柏林二大隊民警發現,一輛藍色別克商務車內有濃重的酒氣。
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車男子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03.9毫克酒精,而最終的血液檢測結果顯示,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112.05毫克酒精,屬于醉酒駕車,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郭某講,他是來太原辦事兒的,前一天晚上與朋友聚會,一直吃喝到午夜時分。他覺得睡了一覺,應該沒問題了,便開著車準備回長治,沒想到還是屬于醉駕。
目前,郭某已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立案。交警提醒大家,“隔夜酒”危害不小,酒精代謝速度存在個體差異,前一晚大量飲酒,次日上午最好不要開車。
(責編:楊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