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11月,適用認罪認罰辦理案件2330件2976人;提出量刑建議1789條,法院采納率為87.26%……12月27日,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市檢察院開展和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工作的相關情況。
當前,暴力犯罪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案件呈現下降趨勢,但輕罪案件的數量不斷增加,刑事犯罪總量始終處于高位。在此背景下,2016年9月,最高法、最高檢在我國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2018年10月26日,《刑事訴訟法》修改,進一步從立法上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予以確認,認罪認罰從寬成為獨立于坦白、自首等體現從寬制度的一項全新制度。
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于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主動認罪優于被動認罪,早認罪優于晚認罪,徹底認罪優于不徹底認罪,穩定認罪優于不穩定認罪;越早認罪認罰從寬幅度越大,越往后從寬幅度越小。”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覆蓋面廣,涵蓋和貫穿包括偵查、起訴、審判各個階段,原則上適用于所有類型刑事案件,可以適用于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該制度有利于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訴訟效率,有利于準確及時懲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強化人權司法保障的法律化。今年以來,我市檢察機關主動擔當作為,發揮主導作用,加強與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建立訴訟全流程的銜接機制,成效顯著。今年1月至11月,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共適用認罪認罰辦理案件2330件2976人;認罪認罰適用比例穩步上升,其中9月、10月、11月分別為75.48%、73.01%、82.39%,連續3個月居全省第一;提出量刑建議1789條,其中確定刑量刑建議79人,法院采納率為8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