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小微企業保經營、度難關,應對疫情沖擊,近日,山西省總工會印發《關于應對疫情沖擊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我省具體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作出部署。
《通知》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省縣以上工會對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政策。根據經費隸屬關系,在此期間產生并征收的工會經費由縣以上工會全額予以返還;在此期間產生并征收的建會籌備金,小微企業組建工會后由縣以上工會按全總規定予以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建會籌備金)返還實行年度申報審核制,由小微企業向同級地方工會申報,經同級地方工會審核核準后返還小微企業工會。
同時,我省縣以上各級工會要根據本級工會當年經費收入和歷年滾存結余實際,加大小微企業工會組建資金投入力度,加大小微企業職工活動資金投入力度,加大對小微企業送溫暖、幫扶資金投入力度,加大對疫情沖擊較大小微企業職工關心關愛力度,團結、教育、引導、鼓勵、幫助小微企業廣大職工共克時艱、共度難關。
全省縣以上各級工會要創新服務手段和服務方式,解決小微企業工會財務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為小微企業工會獨立開設工會經費銀行賬戶、獨立進行財務核算提供指導服務;對暫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小微企業工會,上級工會可實行“上代下”財務集中核算模式,所需工作經費由上級工會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