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9時,太原市“活力太原·樂購晉陽”消費暖心活動政府消費券第二輪投放工作準時啟動,共用時2分鐘完成289225張、總額8020687元政府消費券的投放。前兩輪沒搶到的市民也別灰心,第三輪將于5月15日進行發放。搶到券的可以在“我的票券”或者“我的卡包”中看到“太原市政府消費券”。
據太原市商務局局長高屹城介紹:此次活動旨在穩定和擴大居民消費,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活動由太原市市級財政總投入6000萬元,其中切塊400萬元專項用于民政低保補貼;銀聯和支付寶兩個平臺預支持4500萬元,商家投入宣傳營銷費用、折扣讓利約計5.2億元。通過“政府補貼+平臺支持+企業讓利”的方式,市民將得到約6億元的“消費大禮包”。
活動于4月30日啟動,至6月30日結束,兩個月內分8輪開展,限百貨零售、家居建材、家用電器、餐飲住宿、商超便利、水果蔬菜、食品甜品、美容美發、汽車銷售等9類受疫情影響較重的線下實體商家。搶券方式有兩種,銀聯云閃付APP或支付寶APP。銀聯云閃付APP第二輪投放179511張政府消費券,2分鐘搶完;支付寶109714張政府消費券,35秒搶完。
據活動相關負責人介紹:4月30日至5月7日,累計核銷政府消費券19.03萬張,票券核銷金額522.98萬元,撬動用券消費2712.7萬元,票券核銷率62.08%,純用券消費拉動的杠桿比是5.19倍。經不完全統計,參與活動的26家重點商貿流通企業,首輪活動期間折扣讓利累計1.27億元,實現銷售9.7億元。政府消費券拉動消費效果初顯。
小貼士
●政府通用消費券怎么使用?
答:消費者在享受商家折扣讓利后,這筆交易達到政府通用消費券滿減條件,可先以通用消費券抵扣相應金額,再向商家支付余款。舉例:消費者A到某餐館就餐,消費230元,商家8折優惠,應付184元,符合政府通用消費券滿180元減58元券使用條件。消費者A可優先使用“我的票券”或“我的卡包”中的通用消費券抵扣58元,再用其他方式支付余款126元。若開發票,消費者A的發票金額是184元,而不是126元。
●家電消費券可以在哪兒使用?
答:家電消費券的性質是定向消費券,必須在家用電器的綜合性商場使用。品牌家電專賣店和商超、百貨、家居等實體店都不能使用,裝潢市場的家電銷售實體店同樣不在使用范圍內。
●我家買了輛轎車,在6月30日前辦理汽車專項補貼手續就可以了吧?
答:不論是乘用車,還是本地產整車,補貼額度是有限的。本著先到先得的原則,使用完補貼額度將終止本次汽車補貼活動。
●我搶了兩張電子消費券,能不能轉讓給朋友、家人1張?
答:政府電子消費券不準提現、不準轉贈或轉讓他人,也不能代別人付款,更不可以出售變現。
●發生了退貨,已經使用過的電子消費券還能再次使用嗎?
答:只要在有效期內就可以。
●消費券能長期使用嗎?
答:政府消費券都是有使用時間限制的,失效日期詳見消費券載明日期。一般為搶券成功后立即生效,有效期7天?;顒悠陂g,首輪和最后一輪的有效期要長一些。具體使用上,請消費者注意當期使用時間,及時使用,避免過期作廢。
●消費者使用政府消費券后,開具發票的金額是多少?
答:含稅發票額是商家折扣讓利后,包括消費券金額在內的付款全額。
●我們單位買了一輛乘用車,可以享受補貼嗎?
答:不能。本次汽車消費補貼,只有在本次消費暖心活動期間買了乘用車的個人才能享受。而且是限量補貼,先到先得,補完即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