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萬柏林區法院環境資源、生態旅游巡回法庭掛牌成立,這是全市首家掛牌成立的環境資源法庭。
環境資源、生態旅游巡回法庭的職能主要包括:審理法院管轄的環境資源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以及涉及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文化資源、能源利用、環境治理與服務、旅游糾紛等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巡回法庭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的審判機制,最大限度發揮司法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功能。針對環境資源類及旅游糾紛類案件的性質特點,建立起“立審執一體化”工作模式,在處理糾紛時開通“綠色通道”,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
(責編:鄢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