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扶貧辦、省財政廳消息,對于明確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我省給予五項政策支持:扶貧小額信貸貼息、技能培訓補貼、就業補貼、扶貧公益崗位補貼、以工代賑。
根據省扶貧辦、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相關支持政策的通知》。我省對明確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簡稱監測對象),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生產的相關扶貧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貧困村致富帶頭人等(簡稱帶貧主體)給予政策支持。
對邊緣易致貧戶中,申請扶貧小額信貸,享受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等的支持政策,包括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的免擔保免抵押,享受基準利率放貸、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貼息等。
邊緣易致貧戶參加與生產相關的經營技能培訓、勞動技能培訓及免費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取得證書的,給予培訓機構補貼。普惠制職業技能培訓每人每天補貼150元,最高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監測對象在培訓期間通過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每天15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監測對象外出務工就業的,可在戶籍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自主申報就業地、就業時間和就業收入,承諾提供情況真實的,按規定落實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貼或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800元。
各地可通過開發農村保潔、保綠、護林、防疫等公益性崗位,給予監測對象,每戶安置1人的穩定就業扶持。公益性崗位月補貼標準不低于我省脫貧標準折算的月收入水平,且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
各貧困縣推廣以工代賑項目。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組織動員貧困群眾積極參與,最大限度吸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就業,及時兌現勞務報酬。對于帶貧主體,給予金融、產業等方面的支持。如,扶貧企業、合作社、扶貧車間等吸納監測對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享受每人每月300元,不超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