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給予他們技能培訓和就業補貼。對帶貧發展生產的企業、合作社等,給予產業獎補和職業培訓補貼。近日,我省出臺《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
本次政策的支持對象是:明確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也就是“監測對象”;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生產的相關扶貧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貧困村致富帶頭人等,也就是“帶貧主體”。
給予“監測對象”的支持政策包括:扶貧小額信貸貼息,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貼息等;技能培訓補貼,普惠制職業技能培訓每人每天補貼150元,原則上最高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就業補貼,“監測對象”外出務工就業的,按規定落實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貼或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800元;扶貧公益崗位津貼,可通過開發農村保潔、保綠、治安、護路、護林、護水、防疫等公益性崗位,給予監測對象每戶安置1人的穩定就業扶持。以工代賑方式支持,以工代賑項目最大限度吸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就業。
給予“帶貧主體”的支持政策包括:金融支持、產業獎補、職業培訓補貼等。
(責編:田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