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包工頭發我工資,什么時候發,包工頭說了算。如今能確保每個月拿到工資,還是很期待。”疫情期間,拿著剛剛簽訂的勞動合同,四川籍建筑工人王建波感覺很踏實。作為集團首個試點農民工工資月結的項目,王建波每個月能確保拿到不少于3000元的保底工資,加上績效工資,他的到手月工資將不低于5000元,而等工程達到施工要求的節點時,剩余工資會直接打到王建波的工資卡上。(《工人日報》6月10日)
近年來,欠薪引發的矛盾已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尤其是農民工,屢屢遭遇欠薪之苦。而建筑業既是農民工就業的主要行業,也是勞動者工資被拖欠最嚴重的一個行業。工資按月支付,讓農民工的工資及時兌現,有利于防止欠薪的發生,無疑是農民工的福音。就目前來說,防止農民工欠薪問題仍是一大重點,大可推而廣之。
當然,從根本上解決欠薪問題,說到底在于加強監管,于建筑業,這方面也已經有許多行之有效的辦法。比如工資保證金制度,比如工資支付公示制度,不僅有保證金“作押”,還將欠薪與企業的市場信用、市場準入捆綁在一起,企業將因欠薪付出沉重的代價,而且還將受到重罰,如此防范關口的前移,以及“風險成本”的威懾力,足以使企業既不敢、也無法拖欠工人的工資,因此從源頭上掐住了欠薪的要害。也因此,實行工資按月支付,不能因此代替或者放松有關方面全方位的監管。 而且,在確保工資按月支付的同時,農民工勞動報酬中似乎“無形”的一塊,諸如養老金、工傷、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這些都是規定由企業為員工繳納,或者強制規定繳納的,有沒有落實也應該置于監管之下。同時要看到,解決欠薪,只是低水平上的維護員工權益,因此,有關方面更應幫助企業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以調動員工積極性,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若此,不僅保證了不欠薪,還會讓員工的收入穩定提高。(作者為浙江自由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