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市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夯實鄉村振興基層基礎,我市近期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實施方案》,全面部署推進我市自治、法治、德治的新時代鄉村治理體系。
明確一個總體要求 《方案》提出,鄉村治理工作,要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健全完善村黨組織領導鄉村治理的體制機制,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全面推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結合,形成新時代鄉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提出五項主要任務
《方案》針對鄉村治理工作,提出了五項主要任務:一是開展鄉村治理示范縣、示范鄉、示范村創建;二是增強村民自治組織能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豐富村民議事協商形式,全面實施村級事務陽光工程;三是開展文明鄉村建設,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鄉風文明培育活動,加強農村文化引領和道德模范引領;四是推進法治鄉村建設,持續推進農村基層依法治理,加大農業違法打擊力度;五是加強平安鄉村建設。 《方案》要求,在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保障工作投入,及時總結宣傳,為鄉村治理工作打造良好的人力、物力、財力和輿論后盾。
發揮典型示范力量 《方案》中提出,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工作,要充分發揮典型示范的引領作用。要充分發揮好小店區劉家堡鄉、晉源區趙家山村、陽曲縣錄古咀村鄉村治理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帶動鄉村建設體系更加健全,治理能力顯著提高,建設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鄉村社會;要注重選拔“一懂兩愛”干部擔任鄉鎮黨委正職,2020年村黨組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的比例要提高10%以上;要充分運用“農民豐收節”“我們的節日”等主題活動和文化產品,加強農村文化引領;要發揮“老杜調解室”“張繼源調解室”等民間調解隊伍的示范作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調解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