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從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山西省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企業日前公布,我市144家企業納入名錄。
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導致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強制性保險。投保企業一旦發生污染事故,由保險公司對污染受害人承擔賠償和治理責任,是維護環境受害人權益和修復生態的一種理賠制度和救濟手段,轉移和分散參保企業的經營風險。
據了解,具有從事環境高風險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高環境風險物質的、生產活動中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等情形的企業,將納入名錄。144家企業涵蓋了我市煤炭洗選、煤炭生產、選礦、焦化、建材、城鎮污水處理、鋼鐵、熱電聯產、電鍍、炭黑、危險廢物處置、醫院等行業。其中,古交市納入名錄的企業多達98家。 參保企業需繳納的保費會根據企業所處行業和所處風險評估等級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我省設立3個累計責任限額投保檔次,分別對應山西省企業突發環境應急預案中的風險等級中一般、較大、重大三個等級,投保人應根據突發環境應急預案中風險等級選擇對應的最低累計責任限額:一般風險等級對應最低投保檔次為300萬元;較大風險等級對應最低投保檔次為500萬元;重大風險等級對應投保檔次為1000萬元。
(責編:馬騰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