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風街長治路口,共享單車隨意堆放。米國偉 攝
近年來,共享單車的出現方便了很多人的出行,但隨意停放亂象又成了新的“城市病”。隨意停放共享單車,造成交通擁堵,更有甚者會引發交通事故。今年以來,我市客運辦、交警、12345政府便民服務熱線和共享單車企業形成聯動機制,齊抓共管這一頑疾,共享單車亂停放現象已得到扭轉。
直擊現場 剖析原因
8月8日,跟隨市客運辦共享單車工作組,記者先后去了兩處共享單車聚集點。一處位于南中環街保利東郡小區東側。此處每天隨意停放共享單車數量較多,平均每日超150輛。當天,發現單車數量“超額”,有堵塞交通跡象,工作組及時通知了單車企業派車前來調運清理;另一處在太榆路許西村口,這里平均每天有200輛單車停放。記者在現場發現,很多人使用完共享單車后,隨意一停就揚長而去,沒有整齊擺放意識。
市客運辦共享單車工作組負責人王光瑞剖析了這一亂象產生的原因:一方面,一些用戶的有序停車意識不強,素質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單車企業的主體責任沒有盡到,歸根結底還是利益驅動,因為運營維護成本增加了,利潤就少了。所以,今年以來,市客運辦突出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全力改變單車企業“只想盈利不想管理”的運營現狀。
明確危害 倡導文明
“整治共享單車其實是全國各地都面臨的一個課題,太原目前的管理水平,在全國已處于中上等。”采訪時,客運辦、公安交警部門不約而同給出評價。
“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危害不少,必須嚴加監管,才能服務而不添堵。”交警支隊秩序處副處長王海潮表示,“隨意停放共享單車的危害分兩類:一類是特殊性的,比如惡意停在特別出格的地方,如高架橋入口處、快速路隔離帶旁邊,極易形成安全隱患,引發事故;另一類是一般性的,影響車輛通行,影響市容環境,造成交通擁堵。我市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此行為會給這項工作帶來極大影響。對第一類行為,我們要打擊,對第二類行為,我們要處罰。”
根據2018年3月起施行的《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和2020年4月市政府印發的《關于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我市運管部門、城鄉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單位開展聯合執法,目前共享單車停放情況大有好轉,背后正是這些政策條例出臺,再加上各部門“協同作戰”的結果。
聯合管理 成效顯著
在各部門聯合工作中,共享單車企業的職責仍是首要的。根據規定,單車企業目前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兩條:一是“分區管理”,美團、青桔、哈啰3家共享單車企業,每家企業負責兩個城區單車整體監管。“美團”負責迎澤區、萬柏林區,“青桔”負責小店區、晉源區,“哈啰”負責尖草坪區、杏花嶺區,在各家企業自己負責的區域,所有品牌的共享單車都由該企業派出運營維護人員統一監督;二是“路長負責”,目前該措施在小店區和萬柏林區試行。責任到人,每條街每條路歸誰看管,都具體到責任人,出現問題有的放矢。
市客運辦對共享單車聚集進行路面巡查和后臺實時監管。在客運辦電子監管平臺,每個城區多個點位上的共享單車數量都有大數據監控。比如某點位上按要求只能停放100輛單車,但是短時間內聚集了300輛,這時,監管人員就會第一時間發消息,相關企業就會盡快調動車輛前去清理。在整體上,單車企業還要橫向和12345政府便民服務熱線聯動合作,以市民投訴為線索,機動靈活處理“路障”。
交警支隊主要負責路面巡查處罰。從今年年初至今,全市因亂停單車而受處罰的已有4700人。交警部門表示,下一步路面監管還會更嚴格。
我們看到,在聯動機制下,齊抓共管隨意停放共享單車成效顯著。希望廣大市民能主動配合管理,使用完單車后有序停放,讓這一工作步入良性循環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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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條規定:自覺遵守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協議約定,規范用車、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第二十五條規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公民出行需求、城市承載能力和停放設施資源,科學設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總量,引導企業合理投放車輛,防止盲目擴張,干擾城市正常運行,實現有序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公司應當做好現場停放自行車秩序管理和運營調度工作,及時清理違規停放自行車。第四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公司超量投放或者未及時清理違規停放自行車的,由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短評管理出秩序自律才由交管專業人士曾用“潮汐”和“遷徙”形容共享單車群體在城市中的運動軌跡。在時代進步帶來的“潮汐”、“遷徙”面前,從大的方面來說,我們的社會要保持秩序的方法,就是與時俱進地管理;從小的方面來說,讓我們增加享受和進步的方法是自律。兩個方面結合得好,新生事物才能幫忙而不添亂。生活環境事關大家幸福,政府部門做好管理和服務,自律還需你我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