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10月20日在官網發布了一則《關于對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的公示》。記者注意到,此番東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公布的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共有52人,其中入學時間最早的一人為2002年入學,已經“讀博”18年之久。(澎湃新聞10月21日)
根據《東北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長年限(含休學)為6年。此次作退學處理的,不僅全部超期,個別甚至已超最長年限的3倍。可以說,如今的清退完全有據可依,甚至來得有些晚了。
然而,雖然大批量清退超期博士生的高校不算多,但博士超期卻并非偶然現象。近年來,隨著博士招生人數的增多,博士延期畢業率也在持續上升。有數據顯示,我國博士延期畢業率在2003年只有不到50%,而2018年增長到64%——多數博士無法按期畢業。
究其原因,是他們的素質無法達到最低畢業要求,還是培養和考核方面出了問題?一方面,不排除有部分博士生,在考上的那一天就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以為混混日子就可以順利畢業;或許還有一些學生只是迫于就業難而選擇考博,所學專業并非自己的興趣或擅長,無心也無力完成學業;另一方面,也有媒體報道稱,博士教育存在的一些弊端,直接影響到他們的順利畢業。譬如,很多高校要求博士必須在指定的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數篇論文,且不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并未有這樣的硬性要求,現實中也的確存在“成績合格,就是論文發不了”的困境,只能被動超期。此外,也有個別導師沒有把精力放在培養學生身上,甚至因“私活”過多占用了博士生的學習時間,也導致博士生難以順利畢業。
可見,退學處理只是結果,著力解決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弊端才是關鍵。如果是態度或能力問題,如很多在職博士生忙于工作,無心也無力完成學業,那么自當及時清退,避免占用學校的教學資源和導師的招生名額;如果是畢業門檻過高,甚至超出實際需要,以至于讓延期畢業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就需要反思制度要求方面存在哪些問題,并加以改正。畢竟,發論文與出成果并不能與能力直接劃等號。 無論如何,嚴格要求沒有錯,但前提是建立科學的淘汰體系,對社會負責,也對學生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