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太原市政府辦公室發布《太原市節水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太原市節水目標和重點行動。其中提出,城鎮居民用水方面,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將全面落實居民用水階梯水價;推進取用水計量統計,全面實施城鎮居民“一戶一表”改造,加快智能水表推廣使用,加強對計量器具實施強制檢定。《太原市節水行動實施方案》自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依照實施方案,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10.47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分別降低28%和30%,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3%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72,全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到2021年,40%以上市級機關、20%以上市級事業單位建成節水型單位。到2022年,60%以上市級機關、30%以上市級事業單位建成節水型單位。嚴控高耗水服務行業用水,從嚴控制洗浴、洗車、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冰)場、洗滌、賓館等行業用水定額。
(責編:田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