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從省農業農村廳獲悉,為提升農業綜合執法能力,我省出臺實施方案,力爭用3年時間完善綜合執法體系,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據悉,實施方案聚焦執法辦案主業,針對執法人員素質不過硬、執法辦案水平不夠高、執法制度體系不完善、執法條件保障不充分等問題,加快提升人員素質、補齊辦案短板、筑牢制度基礎、強化條件保障。以“強基礎、快轉型、樹形象”為抓手,我省將加快構建綜合執法體系、著力組建新型執法隊伍、嚴格落實執法保障政策。
為提高農業執法能力和質量,我省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分級分層組織師資、骨干、全員培訓。建立“1+X”培訓機制,推行“參訓一人、帶動一隊”模式,凡參加上級部門培訓的執法人員必須以授課的形式向本隊全體人員匯報學習成果,拓寬培訓覆蓋面。采取省級示范、市級交叉、異地交流等形式,開展全方位、多層級崗位練兵活動。針對一些執法新領域,由省廳組織執法專家在各市開展現場示范,手把手地教、一對一地帶,消除執法盲區。
在示范創建引領的基礎上,我省力爭每個市培樹2至5個全國示范典型。已命名的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單位,要大力加強規范化建設,打造標準化集中辦公場所和罰沒物品倉庫,配備充足的執法取證裝備和執法專用車輛,提高執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對在跟蹤監測中不合格的示范窗口或單位,報請農業農村部予以摘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