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商家私自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帶來安全隱患,1月16日至1月18日,萬柏林分局東社派出所民警對轄區30多家小賣部和便利店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廣泛開展了“禁放”宣傳。
商家私自儲存銷售煙花爆竹,不但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還存在安全隱患。東社派出所抽調專門警力利用3天時間,專項檢查了轄區30多家小賣部、便利店,未發現有私自儲存銷售行為。檢查過程中,民警還向商家及周邊群眾宣傳了我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法規。
(責編:鄢妮)
為防止商家私自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帶來安全隱患,1月16日至1月18日,萬柏林分局東社派出所民警對轄區30多家小賣部和便利店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廣泛開展了“禁放”宣傳。
商家私自儲存銷售煙花爆竹,不但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還存在安全隱患。東社派出所抽調專門警力利用3天時間,專項檢查了轄區30多家小賣部、便利店,未發現有私自儲存銷售行為。檢查過程中,民警還向商家及周邊群眾宣傳了我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