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消息,經該局組織法律專家團隊評審房屋裝修、二手車交易及校外培訓等行業的200余條不公平格式條款,現公布十種典型不公平格式條款,提醒消費者注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是利用未支付工程尾款規避保修義務。內容為:工程驗收七日內甲方(消費者)未支付工程結算款視為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的權利,且乙方(裝修公司)保留追討欠款的權利。
二是利用條款規避按期竣工責任。內容為:乙方(裝修公司)提出合理的工期順延要求甲方(消費者)不予簽字確認的,工期順延。
三是利用格式條款縮短保修期限。內容為:裝修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12個月。
四是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內容為:驗收標準依合同約定的相關標準執行,但合同中并未約定施工標準及驗收標準。
五是以合同條款規避質量保證責任。內容為:所購車輛若非發生命案、火燒、水泡、重大事故四種情形,乙方不得退車。
六是以合同條款規避經營者義務。內容為:該車輛是二手車輛,里程表公里數僅供參考,不能認定為真實公里數,乙方(消費者)需認真加以確認,甲方(經營者)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交付定金前,可任意對車輛全方位檢查,如有任何不滿意的地方可不選擇該車。而乙方一旦交付定金或車款即表明已經完全了解和認可此車,甲方不對該車保修進行承諾。
七是經營者以現場驗收為由免除質量保證責任。內容為:車輛驗收應于交貨當日在交貨地點進行。乙方(消費者)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經營者)交付的合同車輛的質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八是宣傳內容與合同條款不一致。某二手車交易平臺宣傳標語是:30天無理由退車。但合同格式條款為:合同約定的重大事故、火燒車、水泡車、命案車可以退車。
九是利用格式條款免除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某培訓機構“家長須知”里寫有:請您配合學校叮囑學員遵守“學員須知”,注意安全,若因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負。
十是利用格式條款避免經營者退款義務。內容為:報名后學員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學員單方解除的,一律不可退班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