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消息,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簡政放權,省政府決定再取消42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15項(含6項部分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層級。
取消的42項行政審批事項,包括高等學校修業年限審批,設置普通本科學校審批,省級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示范企業認定,省級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核撥,省級養老機構設立、變更、注銷許可,志愿者星級評定,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設立審批,建設項目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等。下放管理層級的15項行政審批事項,包括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資格的審批,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級職稱評審,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初、中級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審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完成后備案,220千伏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跨設區市的除外),省際普通貨船運輸經營許可等。
(責編: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