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點高校招生繼續面向農村和原貧困地區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統稱為專項計劃)。4月19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發布,我省符合報考高校專項計劃條件的考生,須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婁煩縣、陽曲縣兩地被列入專項計劃實施區域。
我省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報考國家專項計劃,考生還須具備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36個縣)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報考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還須具備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22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申請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還須具備以下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58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具有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縣(區)教育、公安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報考專項招生計劃志愿。
(責編:鄢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