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不是太麻煩了,有沒有用?”王師傅是一名河南來并農民工,干活時不慎摔傷,曾對求助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心存疑慮。最終,在援助律師幫助下,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王師傅獲得8萬余元的賠償。
工地摔傷
王師傅來自河南林州,2019年下半年,受雇于李某在萬柏林區一居民小區地下車庫工地干活。
兩個月后的一天上午,王師傅拆卸木工模型時,不慎從架子上摔下。李某派人將他送到醫院救治,經診斷為左跟骨粉碎骨折、右足舟骨粉碎性骨折、面癱、下肢靜脈血栓等。
由于傷勢嚴重,王師傅前后共住院71天。
出院后,王師傅向李某要求賠償,但雙方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一籌莫展之際,王師傅無意間從報紙上看到,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能無償幫助維權,便抱著試試看的心理上門求助。
嘗試維權
工作站的馮崢擔任了王師傅的援助律師。
馮律師了解到,雇王師傅的李某其實是從一家公司轉包的工程。
馮律師與李某聯系協商此事。李某表示,他給工人上了保險,推說王師傅應該找保險公司。然而,保險公司反復核查后表示,李某給工人上的保險已超過保險期限,無法理賠。
但是,李某卻拒不承認這種說法,還是推諉讓找保險公司。
經馮律師多次協商,李某同意一次性賠償王師傅5萬元,但次日便又反悔。
馮律師建議,王師傅可以提起訴訟來維權,但王師傅卻有畏難情緒。經律師答疑釋法,他才有了訴訟維權的信心。
獲得賠償
馮律師計算賠償,并整理證人證言、工地照片、記工單等證據,起草民事起訴狀,幫助王師傅前往萬柏林區法院立案。
經鑒定,王師傅已經構成十級傷殘。庭審中,馮律師舉證質證,闡明觀點。
馮律師認為,王師傅拆模所用的大型工具均由李某提供,每日在工地干活也接受李某的監督和管理,尤其是他受傷時踩的架子也是李某提供,且因年久失修,架子搭扣尺寸不夠導致散架,王師傅從高處摔下。所以,李某及其上線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采納了律師觀點,判決由李某及其上線公司共同賠償王某7.9萬余元。收到一審判決后,李某不服,上訴至市中院。
在二審階段,王師傅又做了手術,花費數千元。所以,馮律師在二審中提出,王師傅二次手術的費用也應由李某及其上線公司承擔。
市中院審理后作出判決,增加二次手術費,要求李某與其上線公司共賠償8萬余元。目前,王師傅已經拿到全部賠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