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從省商務廳獲悉,2021年會展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項目可以申報了。引進國際品牌展覽項目,展覽規模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外地參展商比例不低于50%的,給予辦展單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專項資金支持在我省舉辦的規模大、質量優、效益好、影響廣、輻射帶動作用強的展覽活動,支持企業積極創新網上辦展,開展線上線下辦展的融合發展新模式。優先支持具有產業基礎和市場基礎、社會效益好、有發展潛力、帶動我省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的自主品牌展覽項目;積極促進我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經貿交流合作類的展會項目。
只要是去年10月1日至今年7月30日在我省境內舉辦;在我省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主辦或承辦;展覽展期在2天及以上,會議實際會期在1天及以上的,皆可申報。同一項目同時包含展覽、會議內容,只能以其中一項作為申請項目。同一主體在一年內舉辦同一題材會展項目的,只能以其中一項作為申請項目。
在引進展覽項目方面,引進國內品牌展覽項目,展覽規模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外地參展商比例不低于40%的,給予辦展單位最高不超過80萬元獎勵;引進行業品牌展覽項目,展覽規模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外地參展商比例不低于30%的,給予辦展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
在自辦展覽項目方面,自辦展覽項目,面積達到4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參展商數量達到100家,給予辦展單位最高不超過30萬元補助。對連續在我省舉辦同一主題展覽活動超過10年并且規模持續擴大的項目,給予單個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連續舉辦的,但累計舉辦年限超過10年的,視為連續舉辦,已獲得此項獎勵的除外。
在引進會議項目方面,引進會議項目,按照實際參會代表人數的住宿費用進行補助,不包括本地參會人員,每人每天標準不超過350元。其中,引進國際性會議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引進全國性會議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