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太原市駕駛人可以申領電子駕照了。交警提醒大家,電子駕照申領沒有期限,無需扎堆申領,并詳細解釋了申領的有關細則。
電子駕照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APP發放,大家登錄APP,按照提示流程就可申領。
首次申領電子駕駛證時,“交管12123”將自動調取申請人已留存的照片作為電子駕駛證照片,電子駕駛證生成后,可以自愿選擇是否更換照片。對沒有留存照片的,“交管12123”會提示申請人通過手機拍照或者相冊選擇的方式提交電子照片,審核通過后,用于生成電子駕駛證。
拍攝或上傳照片需注意以下細則:
1.背景白色、拍照環境光線均勻,申請人坐姿端正,雙肩水平,表情自然,正視鏡頭。
2.著深色衣服、免冠,頭發不遮蓋面部、耳朵,發型不凌亂、蓬松,不化濃妝,不著制式服裝,不戴口罩、墨鏡、帽子、圍巾、飾品。
3.不得衣衫不整、著過于暴露服飾,不作夸張姿勢,不打手勢,不眨眼睛。
4.不得上傳不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標識、數字、字母、文字等有關內容。
5.不得上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有關內容。
6.應上傳近6個月內的證件照片,不得對人像特征進行技術處理,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交警提醒大家,照片要避免過度修圖,對惡意上傳、使用違規照片的,公安交管部門將停止電子駕駛證申請使用,并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已申領電子駕駛證的,因準駕車型、駕駛證有效期、發證機關等發生變化辦理換證業務后,申請人需要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申請人的駕駛證存在扣留、暫扣、逾期未體檢、逾期未審驗、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無法申領電子駕駛證。
對因特殊原因導致無法通過“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到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領,車輛管理所審核后將通過“交管12123”發放電子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