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市政府辦公室公布《太原市文化和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開展風險信息采集,對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和防控體系,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和隱患。交通、氣象、應急、衛健等部門建立預警信息通報機制,對各類可能引發文化和旅游突發事件的因素進行研判預測、風險分析。
根據文化和旅游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難易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等級。文化和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搶救遇難、遇險人員,控制事態蔓延擴大。有關部門根據應急響應等級進行處置。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當本級應急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可能導致更大社會災難的,或事件影響范圍跨本級行政區域的,可及時提請上一級指揮部請求支援。
應急處置結束后,及時對突發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等進行調查,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和防范整改措施。
(責編: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