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取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情況匯報
審議《太原市農村自建房管理服務條例(草案修改稿)》 《太原市“十四五”營商環境建設規劃》
韋韜主持
11月10日,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情況匯報,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審議《太原市農村自建房管理服務條例(草案修改稿)》《太原市“十四五”營商環境建設規劃》。省委常委、副省長、市委書記韋韜主持。
會議強調,今年以來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市各級各部門要保持清醒認識,切實增強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圍繞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再現“錦繡太原城”盛景目標,以更大的決心、更高的標準、更實的舉措打贏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要強化工作舉措,針對不同季節、不同時段、不同區域污染特點,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著力解決制約空氣質量改善結構性問題。對照秋冬防攻堅行動方案,認真落實冬奧會、殘奧會空氣質量保障減排措施,加強源頭管控,堅持多管齊下,不搞“一刀切”,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開展清潔供暖“回頭看”,抓好清潔供暖安全保供工作,確保居民溫暖過冬。要加強聯防聯控,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嚴格履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政治責任,認真落實太原及周邊“1+30”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為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創造良好條件。要嚴格責任落實,持續落實市級領導包聯督導縣(市、區)環保自查自糾工作機制,加強問題督辦,推動限期整改;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抓總,加強統籌調度;各縣(市、區)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各有關部門強化“三管三必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持續改善省城環境空氣質量。
會議強調,制定出臺《太原市農村自建房管理服務條例》,對于精準實施鄉村規劃,有效管控違法建設,依法保障農民權益,加快建設美麗鄉村具有重要意義。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農村自建房管理,認真落實“四辦法一標準”,健全管理機制,明確部門權責,堅持不增加群眾負擔、方便群眾辦事的原則,全面加強對農村自建房全過程監管,確保自建房設計安全、建設安全、使用安全。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方式,讓廣大群眾深入了解《條例》內容,增強自建房合法合規意識,自覺做到無規劃不建設、無審批不開工,確保《條例》落到實處、執行到位。要嚴格公正執法,加強日常檢查和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違法占地、私搭亂建、違章建筑,切實保障住房安全,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鄉村風貌,促進鄉村振興。
會議強調,良好的營商環境,是生產力、競爭力,是市場主體選擇投資與貿易合作地的重要參考指標。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堅持為民導向,緊扣民心這個最大的政治,從根本上解決人民群眾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最大限度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方便、對服務滿意。要堅持服務發展,圍繞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聚焦太忻經濟區建設、打造“四個高地”等重點工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鞏固“一枚印章管審批”成果,大力推行“承諾制+標準地+全代辦”改革,最大限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要維護市場環境,嚴肅查處涉企服務不主動、涉企優惠政策落實不力等政務行為,嚴厲懲戒惡意競爭、排擠中小投資者等市場違規行為,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營商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