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省司法廳強化建章立制,積極探索創新,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社區矯正工作制度,逐步形成全省社區矯正執行層面“1+7+1”制度體系,即一個實施細則、七項細化制度、一套執法文書,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建設。
強化頂層設計,規范社區矯正執法全過程。省司法廳與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印發新修訂的《山西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聚焦全省社區矯正工作實踐中急需解決的重點難點,對社區矯正的統籌協調、部門銜接、業務流程、監督保障等事項進行全面規范,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山西特色。
細化執法流程,規范社區矯正執法各環節。社區矯正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區和各相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齊抓共管。省司法廳制定下發一系列制度辦法,對監獄與社區矯正機構之間涉及調查評估、交付接收、日常工作、收監執行、解除終止等5個方面、23項執法流程的銜接配合管理作出具體規定,逐步健全監獄改造和社區矯正相互銜接、統一協調的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對社區矯正執行前的調查評估和社區矯正執行中的分類管理、考核獎懲、入矯解矯宣告等關鍵執法環節進一步細化規范,推進構建精準社區矯正體系;對派駐參與社區矯正民警的選派條件程序、職責任務、日常管理和考核獎懲等進一步明確規范,充分發揮民警的專業優勢和監管改造經驗,有效激發民警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對社區矯正檔案建立和管理主體進行明確,以規范檔案全面客觀反映社區矯正執行全過程;進一步規范“山西省社區矯正一體化平臺”的使用、管理,全面促進社區矯正管理信息系統的高效運行。
統一制式格式,規范社區矯正執法文書。對原有的社區矯正執法文書進行了全面修訂、細化和拓展,確保內容全面、種類齊全、文字簡潔、格式統一、便于操作,有效提升了社區矯正執法規范化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