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全省基層管理體制改革經驗交流會召開,我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經驗獲得肯定。
推進基層管理體制改革,對于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人民群眾、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我市在基層管理體制改革中,持續創新機構、編制、職數向基層傾斜,執法力量向一線下沉。率先制定了鄉街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推動機構向基層傾斜;以編制統管統用為抓手,通過傾力“補”、靈活“調”、全力“配”,推動編制向基層傾斜;以權責協調一致為目標,捅破“天窗”,在全省率先將鄉鎮(街道)的事業單位明確為副科級,推動職數向基層傾斜;以健全體制機制為保障,在鄉鎮(街道)設置執法中隊,并納入鄉鎮(街道)執法平臺統一調度、統一指揮,實現“鄉街召喚,隊伍照辦”,推動執法力量向一線下沉。
在經驗交流會上,我市的相關經驗得到了中組部、省委組織部的充分肯定。
(責編:鄢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