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女子張某,為了辦理貸款,將銀行賬戶借給所謂的“信貸員”使用,并配合對方轉賬。9月7日,公安萬柏林分局通報,張某因非法出借賬戶被小井峪派出所民警查獲,受到相應處罰。
9月初,小井峪派出所民警接到反詐中心線索稱,我市女子張某有向不法分子出借賬戶的嫌疑。隨后,民警在進一步掌握證據后將張某抓獲。經查,今年8月初,想要貸款的張某從網上聯系了一名自稱可以辦理貸款的“信貸員”,8月5日雙方見面后,張某在對方“需要刷流水才能辦理貸款”的誘導下,將銀行賬戶借給對方使用。對方將20萬元涉案資金轉入張某賬戶后,張某配合其分流轉出16萬元,只有4萬元被及時凍結。
辦案民警表示,張某雖未獲利,但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借銀行賬戶,并導致涉詐資金被轉走。最終,警方對張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民警提醒大家,無論出于何種目的,都不能將銀行卡、手機卡借給他人使用。
(責編:鄢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