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從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市民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職工購買《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配售及封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所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需要準備《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買賣合同》、購房收據(不低于15%)、繳存職工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或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住房公積金相配套的銀行卡。上述資料需提供原件。
提取人范圍包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家庭主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買賣合同》后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為主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也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符合規定的繳存職工可持上述提取資料至中心分理(管理部)等業務承辦機構柜面辦理。
(責編:王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