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房產管理局對兩家房地產經營企業發布風險提示,建議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謹慎與其合作,提醒群眾謹慎與其交易。
經查,位于小店區體育西路918號長風畫卷C座2單元1502室的山西連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在屬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即開展房地產經紀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住房租賃條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位于小店區南中環街111號保利東郡3幢3-1901的太原萬福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在屬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即開展房地產經紀經營活動;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出房屋賺取差價;違規收取定金等行為,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五條,《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行為的通知》第五條之規定。建議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謹慎與其合作,建議市民謹慎與其交易。市房產局將其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移送市場監管、城鄉管理等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為防范風險,市房產局向市民發布風險提示:謹慎選擇房地產經紀機構,可通過太原市房地產交易綜合管理子系統(http://jygl.fgj.taiyuan.gov.cn/cyzt/api/web/index.html)查看公司情況,多渠道了解企業經營情況和市場誠信度情況;增強避險意識,對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列入異常經營異常名錄、未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未使用政府資金監管賬戶,以及信用不良、存在違法違規記錄、群眾投訴反映集中的企業要謹慎選擇,避免遭遇“黃牛”“黑中介”“不良中介”;慎重支付房屋相關費用,如:定金、租金、首付款、房源信息費等,建議在支付之前請務必看好合同、協議中約定的相關內容,避免上當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