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3月20日,中央文明辦公布了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個地級以上城市、城區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測評結果。其中,太原以85.51分位列省會提名城市中第二名,取得歷史最好成績。
全國文明城市是目前國內城市綜合類評比中的最高榮譽,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參加評選的城市,先要取得提名資格,經過三年努力才能參評,三年測評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15%、25%、60%,競爭異常激烈。太原本輪首年測評創佳績,為今后參評打下了良好基礎。
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一直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龍頭工程和亮點工作。近年來,太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持續深化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在鞏固創建成果、提升創建水平上下功夫,在完善工作機制、保持常態長效上下功夫,努力做到為民創建、文明創建、全民創建、一體創建、全域創建。
在創建過程中,堅持落實好市領導包聯督辦制度和重點項目推進制度,切實把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向背街小巷、老舊小區、集貿市場等方面的亂象開刀,著力抓好城市交通綜合整治。堅持統籌協調推進,把創城工作與全面從嚴治黨、創新轉型發展、生態環境整治、思想道德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及二青會籌備等工作結合起來,一體推進,有力推動城鄉環境面貌、社會公共秩序、公共服務水平、居民生活品質不斷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