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樓派出所民警對一臨街商鋪店主不規范飼養犬類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
為深入貫徹實施《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引導和規范養犬市民的文明行為,全力推進我市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為二青會營造安全、舒適的社會環境,市公安局從4月12日至6月11日開展為期兩個月的犬類專項整治行動。行動開展半個月以來,截至4月30日,全市公安機關嚴格執法,成效顯著,共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28份、查處涉犬警情30起。
此次犬類專項整治行動以我市六城區、綜改示范區及三縣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為整治重點,對居民小區、公園(包括濱河東西路兩側的草坪內)、廣場、商貿繁華地段、主要人行便道進行重點整治。重點查處以下問題:違反《太原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攜犬外出不系牽引帶的;攜帶犬只進入禁止進入場所的;在重點區域內飼養禁養犬種的;犬只傷人的;在重點區域內飼養符合《太原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的犬種,但未辦理犬證的。
專項整治行動中,公安迎澤分局、公安杏花嶺分局加大對濱河東路沿線的巡查力度,對違反《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攜犬外出不系牽引帶的的市民,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25份。4月16日,公安尖草坪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在大東流附近巡查時,發現李某攜犬外出未給犬只系牽引帶,依法對其做出處罰。4月22日,針對市民反映某小區流浪犬較多的問題,新城派出所組織專人清理。行動中,共收容流浪犬5只,及時消除了流浪犬隱患問題。4月26日,公安萬柏林分局治安管理大隊聯合千峰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區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教育活動。對在戶外遛狗不系犬繩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糾正,并當場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3份。
截至目前,處以治安處罰2人,收繳流浪犬131只。辦理注冊登記、年檢犬證131個,檢查攜犬外出人員142人次,對于未按規定辦理犬證的26人進行批評教育,并督促其限期到當地派出所辦理犬證。
下一步,我市警方將繼續加大犬只管理工作力度,動員和督促養犬者辦理養犬注冊登記,使養犬人懂得文明養犬、自覺規范養犬、自我約束養犬,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犬類問題,同時,引導群眾積極參與,主動監督舉報不文明養犬行為,真正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各種犬類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