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讀懂拋物被停電的民意訴求
近日,一則飲酒男子從13樓拋酒瓶被物業罰斷電30天的視頻引發關注,業主妻子一度報警求助,物業堅持按業主規約處理。網友對物業的做法,大多數表示支持與叫好。(據10月28日《北京青年報》)
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社會危害很大,由此造成的人身傷害事件屢有報道,不乏慘痛教訓。根據物權法等相關規定,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如果發生相關事件,物業公司也難脫干系,因為負有管理小區公共秩序的責任,也可能會被追索補償。男子拋酒瓶的河南焦作某小區,物業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業主規約,對高空拋物、樓道雜物堆放等,都有安全提示以及相應的處罰規章,實是履行管理之責。
在法律范疇,物業的斷電之舉或有爭議,即只有電力部門在業主欠費的情形下有權停止供電,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人為停電。網友對物業的支持,既有對高空拋物行為的深痛惡絕,也有對物業積極履行職責的理解。高空拋物危害公共安全,不只是個別人的陋習問題,實是人人喊打的公害,對任何高空拋物行為,就是要寧枉勿縱,處罰上越嚴越好。13樓拋酒瓶,多危險!有網友就說,停電一個月都輕了,要負法律責任才行。
高空拋物令人頭疼,就在于不太好管理,沒傷人時或不夠法律處理的情形,導致拋物者心存僥幸。這起拋酒瓶的事件,業主妻子因不堪停電之苦,打電話報警,警察來了對停電與拋物,都沒有介入,即見處理此類事情的尷尬。這就有待法律上的進一步完善,以便給高空拋物套上緊箍。物業對拋物行為實施斷電處罰,其實是一種土辦法,是出于無奈。只有這樣,才能讓拋物者承受陋習的代價,意識到拋物與自己是有切身利害關系的,不可造次。
如果沒有更好的辦法約束拋物陋習,斷電也可視作一種權宜之計。當然,小區居民也可探討其他能接受的處罰方式。若有合適的舉措來取代斷電的處罰,有其他方式能阻止拋物行為,那就更好了。不管怎樣,相較于有的物業對公共安全的漠視,對種種擾民之舉的裝聾作啞,敢于維護公共利益、維護公共秩序的物業,對其出發點與良苦用心,不妨給以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