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友反映的“滬N牌照救護車閃著警示燈在浦東機場接機”的博文,12月7日晚,上海機場方面回應稱,經查實,該救護車系浦東機場所屬,為浦東機場當班員工私自違規使用,機場方面將按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華商報》12月9日)
救護車閃著警報燈、占著大馬路,接的卻是手提多個免稅品購物袋的時髦年輕人。急救車輛被濫用,“違規使用”是定性,“嚴肅處理”是回應,其違規事實給特種車形象扎扎實實制造了一次輿情危機。
公車私用,違規逾矩。此事之所以一石激起千層浪,在于它嚴重消解特種車的公信力——它不僅是信用和形象的抹黑、容易加劇公眾的不滿情緒,甚至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可能全國120急救系統都會成為“潛在受害者”。網友說得很直白,“濫用特種車輛,以后在路上誰還會為特種車輛讓道?”
這兩年,隨著輿論監督的日益深入,救護車這種“目標太明顯”的公車,一般是不大有膽子去明目張膽私用的。或者說,也正是因為在權力使用上的謙抑,公眾禮讓救護車的自覺才越發成為常態。理解了這個背景,或許更能理解滬N牌照救護車私用一事何以在輿論場引發熱議。
禮讓救護車的邏輯,其實是一目了然的:民眾讓的是病人的生路,而不是急救車的特權。因此,當年那段“救護車高速拒繳費被攔”的視頻,才會在情與法的層面引發巨大爭議。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正因為救護車承載著救命的重任,而“人命關天”的底線思維決定了它需要更多的敬畏與“綠燈”,因此,任何借著救護車謀私的行為,都應該視同“軟性謀殺”一樣零容忍。 救護車要走得好一點、走得快一點,最關鍵的,不僅是道路交通參與者要有“禮讓意識”,救護車自己也要珍視這種“暢行的權利”。一方面,盡量少給其他主體“添麻煩”,防止道路交通特權被濫用;另一方面,更要禁絕私用的可能,對違規使用下狠手、亮紅牌。唯其如此,救護車才能真正被民眾尊重并厚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