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山西省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20條措施》正式出臺。《措施》分別從推動創新創業發展動力升級、促進創新創業平臺服務升級、增強金融支持作用升級、加強人才智力支撐、營造良好雙創生態環境5方面提出20條政策措施,推動我省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措施》今日起正式實施。
《措施》的主要內容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推動創新創業發展動力升級。對企業實施智能制造、綠色制造、工業強基、“兩化”融合等轉型升級成效突出的項目,擇優對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給予補助;對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中小企業給予財政資金獎勵;對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全省排名前十位的企業,根據其研發投入給予一定科研經費獎勵,其中對主營業務收入2億元及以上的,最高獎勵400萬元;1億元(含)到2億元的,最高獎勵300萬元;低于1億元的,最高獎勵200萬元。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項目的單位,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按項目上年實際國撥經費的3%至5%獎勵研發團隊,每個項目最高獎勵60萬元;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按國家獎勵額1∶1配套獎勵;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對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費用投入達到一定金額按比例給予獎勵。
促進創新創業平臺服務升級,大力培育創新創業集聚區。著力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重點支持龍頭企業優先培育項目、重點配套及補鏈項目、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建設。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15%,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增強金融支持作用升級,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直接上市掛牌融資。大力推動企業股份制改造,對在滬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民營企業,由省級財政給予200萬元的獎勵;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民營企業,由省級財政獎勵100萬元;對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進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資成功的民營企業,由省級財政獎勵20萬元。
同時,我省將探索建立雙創容錯免責機制,推動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允許種子投資基金最高50%的投資金額失敗容錯率,風險投資基金最高30%的投資金額失敗容錯率,并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做好銜接,著力解決基金公司“不敢投”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