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關,為讓申請人早日拿到執行款,過上幸福年,杏花嶺區法院執行局利用特殊時間節點,再次吹響執行“集結號”。1月19日,杏花嶺區法院發布消息,1月16日“小年”前夕,該院對3名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老賴”實施了司法拘留。
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馮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于2019年9月24日在杏花嶺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做了大量調解工作,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約定了還款期限。然而,和解協議生效后,馮某卻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1月16日下午,申請人張某在勝利街附近碰到了馮某,趕緊將線索反饋給了法院,并在執行法官趕到前報了警。隨后,執行法官將馮某從派出所帶回法院,并對其采取了15天的強制拘留措施。
姜某訴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申請人姜某于2019年8月7日向杏花嶺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向被執行人劉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對其名下的銀行、互聯網銀行、不動產、車輛等信息進行了總對總查控。其間,執行法官多次聯系劉某均未果。1月16日下午,執行法官接到申請人電話,稱劉某在解放北路的一個賓館內出現。執行干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劉某帶回法院。經釋法明理,劉某仍拒不履行判決,隨即被處司法拘留15天。2019年11月19日,申請人王某和被執行人劉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將劉某某拘傳至法院做思想工作,要求盡快履行義務,但其一直聲稱沒錢。當晚9時許,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案件順利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將劉某某移交拘留所看管。
春節臨近,杏花嶺區法院高度重視執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假日節點,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嚴厲打擊各類拒執行為,營造良好的執行氛圍,樹立司法權威。據悉,今年以來,該院共報批司法拘留8案8人,實際拘留4案4人,達成和解協議4案4人,和解標的244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