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從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太原市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太原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太原市生態環境應急與安全管理中心、太原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相繼掛牌成立,標志著太原市生態環境局事業單位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按照太原市委編辦文件精神,太原市生態環境局所屬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范圍。對承擔職責相近、職能單一、設置較為分散的事業單位,按照“應合盡合、應減盡減、應撤盡撤”的原則,著力撤并整合小、散、弱事業單位。按照“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單位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單位負責”的改革精神,原21個事業單位整合組建為6個(含保留單位),精簡事業單位15個。下一步,該局將按照機構改革賦予的新使命,以更高的站位、更寬的視野謀劃生態環境工作,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監管體制,完善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促進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責編: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