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我省召開山西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布會,通報警方成功打掉的15起黑社會組織案例,其中涉及我市一起,市公安局迎澤分局打掉的以武三桃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2020年4月24日,市公安局迎澤分局偵辦的武三桃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采礦罪、敲詐勒索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罪與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詐騙罪9項罪名,共19起犯罪事實、6起違法事實,15名被告人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經查,20世紀90年代起,被告人武三桃、武四桃、武五桃兄弟多次在太原市迎澤區柳溝村及其周邊地區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漸樹立起“村霸”惡名。2006年以來,被告人武三桃利用其擔任太原市迎澤區郝莊鎮柳溝村村委會主任的身份,以家族和宗族關系為紐帶,以其實際控制的太原市全升建材有限公司、太原市旭發建材經銷部、太原市豐潤德建材經銷部、太原市全平建材經銷部、太原市嘉友建材經銷部、太原市杏花嶺區富華建材經銷部6家企業為依托,糾集被告人武四桃、武五桃等人大肆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武三桃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武五桃、武四桃、孫全平、邢玉升為骨干成員,被告人武剛等10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層級分工明確,強化對組織成員的控制和管理,通過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采礦、占用農用地,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和敲詐勒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并將其用于支付組織成員吃住等生活費用及外出旅游費用,為組織成員違法犯罪支付賠償款、“擺平費”等,以此來維系組織的存續和發展。被告人武三桃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強行把控基層政權,破壞基層政治生態,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在太原市迎澤區郝莊鎮柳溝村及周邊區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武三桃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采礦罪、敲詐勒索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職務侵占罪,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被告人根據所犯罪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