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從教育部獲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近日印發《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從嚴把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核、破除“五唯”傾向、下放評審權限等方面部署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在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副司長劉冬梅介紹,此次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明確,保持高校教師現有崗位類型總體不變,設置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型等崗位類型。嚴把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核,突出教育教學能力和業績,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克服唯論文、唯“帽子”、唯學歷、唯獎項、唯項目等不良傾向。結合學校特點和辦學類型,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教師,實行分類分層評價,完善同行專家評議機制,健全完善外部專家評審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獨立評價。為落實自主評審,此次改革提出,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職稱評審納入單列計劃、單列標準、單獨評審體系。強調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實行評聘結合。
(責編:張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