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患者用藥負擔,提升“兩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3月1日起,我省全面實施“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和健康管理專項行動計劃。
降低起付標準,“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起付標準由60元/年降低至30元/年。報銷門檻降低后,更多“兩病”患者可及早報銷,盡早享受政策紅利,用藥負擔進一步減輕。
加強與衛健部門聯動,簡化認定程序,拓寬納入渠道,將衛健部門規范化管理但未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兩病”參保居民、指定二級以上(含二級)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診療認定的“兩病”參保居民、申請門診慢性病但不符合門診慢性病準入條件的“兩病”參保居民直接納入保障范圍,力爭“兩病”患者應納盡納,不落一人。
實現“兩病”門診用藥費用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滿足群眾就近就醫拿藥需求,將政策落地到家門口;對病情穩定的“兩病”患者開具4周至12周長期藥品處方,落實“少見面”服務,減少“兩病”患者往返醫療機構負擔;家庭醫生為簽約“兩病”患者提供精準健康服務,提升“兩病”患者的知曉率和合理用藥率,穩步提高“兩病”患者的健康水平。
有效落實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減輕群眾用藥負擔,保障“兩病”門診藥品開得出、用得上。充分發揮醫保智能審核監控信息系統作用,加強“兩病”門診用藥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對醫保服務醫師“兩病”認定和診療服務工作的監管,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切實保障醫保基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