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印發“關于公布山西省出版類幼兒園課程教學資源推薦目錄”的通知,切實規范出版類幼兒園課程教學資源使用,堅決杜絕違規征訂、發行行為。
通知要求自今年秋季學期起,出版類幼兒園課程教學資源以幼兒園為單位在推薦目錄中選用。教師教學用書由幼兒園根據實際需要在推薦目錄中選用;幼兒版出版類教學資源由幼兒園以班為單位配備,每所園原則上不超過5種。
通知規定出版類幼兒園課程教學資源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發行。發行單位要嚴格按照所確定推薦目錄做好發行工作,嚴禁在發行過程中增加內容、增刪冊次、搭售推薦目錄以外的任何資料,嚴禁隨意擴大征訂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幼兒園或家長購買幼兒園課程教學類資源。
為強化監管使用情況,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學前教育發展情況,制訂選用辦法,指導轄區所有幼兒園科學規范選用使用好有關課程教學資源,對于違規征訂、發行、使用行為給予及時糾正。
(責編:鄢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