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發布公告,在我市政務服務領域開展“黃?!薄昂谥薪椤钡绕茐臓I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
本次專項整治對象為與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依法承擔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相關聯的“黃?!薄昂谥薪椤薄爸虚g人”等及其背后的工作人員腐敗問題和“保護傘”。
專項整治內容為:
催生“黃牛”“黑中介”的問題。包括違規設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將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轉移或委托給中介機構;明確或變相指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干預市場主體選取中介機構等行為;工作人員濫用行政審批權或自由裁量權、政策解釋權等,造成企業、群眾辦事困難,滋生“黃?!薄昂谥薪椤贝k問題;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群眾采取推、拖、繞等方式,造成企業、群眾辦事困難,滋生“黃?!薄昂谥薪椤贝k問題;其他因政務行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黃?!薄昂谥薪椤钡那樾?。
勾結“黃牛”“黑中介”的問題。工作人員與“黃?!薄昂谥薪椤毕嗷ス唇Y,進行有償代辦、插隊辦理、預留名額等“開后門”行為及暗箱操作、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不法行為;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刁難、暗示、推薦、指定等方式強制辦事企業或群眾找“黃?!薄昂谥薪椤贝k等行為;工作人員幫助社會中介機構、中間人有償代理、強制購買服務或產品等行為;工作人員參與中介機構經營或持股分紅,變相充當“黃牛”“黑中介”的行為;其他通過勾結或充當“中間人”,利用政府公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默許“黃?!薄昂谥薪椤钡膯栴}。對“黃牛”公然在自身辦公場所內向辦事企業及群眾招攬業務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不解決等;群眾反映“黃?!薄昂谥薪椤眴栴},不受理、不處理等行為;對“黃?!薄昂谥薪椤甭犞沃⒉宦劜粏柕惹樾?。
放縱“黃牛”“黑中介”的問題。明知職責范圍內存在“黃?!薄昂谥薪椤眴栴}而不針對性研究制定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等情形;對職責范圍內“黃牛”“黑中介”問題嚴重而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或追責問責不到位等情形;對相關工作人員與“黃牛”“黑中介”勾結問題線索不移交或不查處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