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二青會活動期間場館及周邊區域空中安全,8月1日零時起至20日24時止,在全市區域范圍內,禁止實施升放“低慢小”航空器等可能影響二青會安全和航拍的行為。
全市區域范圍內是指:以北緯37°51′29.64″東經112°32′20.27″為圓心,50公里為半徑的區域范圍。“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確有飛行需要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飛行管制、氣象等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管控期間,警方將啟用無人機防御察打一體化設備,對違規飛行的航空器予以打擊。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規定。對于違規飛行的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田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