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山西晚報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12月20日至12月31日,我省將出現多次重污染過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要求太原、朔州、陽泉、長治、晉城、臨汾、運城及晉中“1+30”、忻州“1+30”、呂梁“1+ 30”區域于12月20日12時至12月31日24時啟動橙色預警,已啟動預警的市繼續保持。
省秋冬季大氣攻堅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重污染天氣應對強化辦法》,對12月下旬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會商,研究部署下一輪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實打實硬碰硬落實好各項減排措施,確保完成年度減排指標,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會議要求,各市要將預警要求及時通知到相關縣(市、區)和企業,并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強化重點工業企業、散煤、重型柴油貨車、建筑工地管控,及時主動采取機動車限行管控措施,切實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各市要加強空氣質量會商研判,對轄區內重點縣市可升級預警級別或延長應急響應時間。縣(市、區)人民政府在執行上級預警要求的基礎上,應根據本地空氣質量情況,主動加嚴應急響應措施。
省住建廳要加強對各地預警期間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省公安交管部門要指導各地加強機動車管控;省氣象局要適時采取有利于改善擴散條件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聯合省生態環境廳做好全省區域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各市要加強與重點排污單位會商,鼓勵引導企業在嚴格執行現有應急減排措施的基礎上,主動加大減排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為保障公眾健康做積極貢獻。要主動采取機動車限行、錯峰上下班措施,進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降低PM2.5峰值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