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市住建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市新建項目和節前停工的在建項目不得在3月1日24時前開工、復工,擬返并參與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在3月1日前暫勿返并;疫情防控、軌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連續作業和應急處置工程,經市住建部門審批同意后,可按審批時間開復工。
緊急通知要求,建筑工地從業人員返并后,用工單位要逐一登記造冊(包括期間行程)。對來自武漢等疫情嚴重地區的返并人員以及與其有密切接觸者,應登記造冊并向所在地防疫部門備案,進入施工現場前要隔離不少于14天。所有從業人員每日都要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記錄登記,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一旦發現有發熱等癥狀的人員,項目負責人要及時報告,并對相關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同時通知就近發熱門診安排就醫。加強工地衛生整治,清除衛生死角,營造良好生活工作環境。對生產場區、辦公區域、員工宿舍、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必要的防疫消毒、通風換氣,保持衛生清潔。配備必要的防疫設備和物資。各建設項目開復工后至疫情解除前,實施封閉管理,嚴格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嚴格管控人員出入工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機構要將防疫工作的落實作為開復工條件審查的重要內容,在日常檢查中增加對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檢查,對未落實相關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從嚴從重處理。各級檢查人員要配備必要防護設備,加強個人防護。同時,建立日報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