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太原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新編制的《太原市海綿城市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方案提出一系列規劃目標,其中在水安全方面,將確保中心城區防洪標準滿足100年一遇。
為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改善城市內澇及水安全、水生態、水污染、水短缺等問題,我市將接續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成果,保護和恢復太原生態本底資源,解決城市病,將太原打造成全國的生態樣板示范城市。
該征求意見稿提出的規劃期限分為近期(2021年至2025年)、遠期(2026年至2030年),我市將通過落實太原市海綿城市建設,在水安全、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四大系統滿足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指標。在水安全方面,確保中心城區防洪標準滿足100年一遇,清徐縣城、陽曲縣城防洪標準滿足50年一遇;內澇防治標準中心城區為50年一遇,清徐縣城、陽曲縣城排澇標準為20年至30年一遇。
在水環境方面,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大于85%,黑臭水體治理達標率達100%,城市河道、水系水環境質量全面消滅劣V類地表水。在水資源方面,2030年提升污水再生利用率達40%以上,雨水資源代替自來水比例5%。在水生態方面,確保天然水域面積保持程度100%,新、改建河道生態岸線比例達到80%。





















